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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 合管廊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编号:NJZC-2019GK0400

一、前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1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資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資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江苏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10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99号)文件精神,南京市人民政府拟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现采购人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二、 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新城二期规划区,南京江北新区雄州中心区内,项目占地面积约324亩。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4条道路及管廊,包括龙池路(雄州大桥-金江公路段)、高庄路、高余路、六瓜公路(马营桥以南-雍庭园大道)4条市政道路共计5720m;以上4条道路沿线地下综合管廊共计5430m。上述道路、管廊将成为该片区域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骨架,支撑起整个片区未来的城市发展。

(三)项目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2亿元(最终以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约定为准),注册资本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固定出资200万元,占股1%,剩余19800万元由社会资本出资,占股99%。如根据项目投入需要对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差额进行补足,则此部分补足资金完全由社会资本方投入,由此产生的项目公司持股比例按实调整,即政府方按固定出资额出资。
2、项目公司负责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的投融资、建设等具体任务,建设期结束后,项目进入运营期。
3、在运营阶段,由项目公司负责道路(4cm面层两次铣刨出新)和管廊(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控制中心等)的运营及管理。
4、运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设施运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四)项目合作期
1、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定为2.5年,自监理工程师下发施工许可令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之日结束。
2、运营期:自项目交工验收的次日起,至运营期满结束之日止,运营期为20年(其中:道路运营期10年,管廊运营期20年)。
3、整个合作期不低于22.5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最终将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4、缺陷责任期:道路设施和管廊设施的缺陷责任期均定为二十四个月(2年),道路设施缺陷责任期以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次日起开始计算,管廊设施缺陷责任期以合作期满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五)回报机制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具有一定经营收入的综合管廊服务设施,资产本身具有一定的经营收益,但不能完全覆盖项目总投资,因此本项目的回报模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六)采购需求
选择具有相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投融资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整体建设,在国内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为投资人,成立PPP项目公司,以PPP项目公司为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主体,负责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的投资、建设、管廊(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控制中心等)的运营及管理等。

(七)采购预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028.7万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为准)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均应参股未来的项目公司。(联合体协议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基本要求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若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之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财务要求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6、2017、2018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
4.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拟组建的管理团队须提供:高级职称(至少应包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三个专业方向)不少于4名,市政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名。提供职称和执业资格证明,并出具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 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信用要求
独立申请人及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下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
7.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2)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等文件的要求。(中央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并承担发包人的一切相关损失。)

(3)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原件备查。

(4)以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除上述资格要求第4条资质要求仅针对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方,第5条人员要求针对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其他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四、 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为“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有意向的申请人请自行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公告栏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影响中标公告发布。(注册登记地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epointbidder/memberLogin))。如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采购事项发生变动,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公告栏,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预审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预审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电子邮件和传真回复(
电子邮箱:410579186@qq.com;传真号码:025-86510582)。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发函,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格式如下:
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将参与南京六合新城龙池路等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并已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了该资格预审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供应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或未按要求装订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份数:壹份正本,陆份副本,另须提供存储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PDF版的U盘1只。每份纸质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按要求盖章密封,U盘单独密封于信封中。
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 12 月 31 日 9 时 10 分
接收结束时间:2019年 12 月 31 日 9 时 40 分
接收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9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招标的投标。

七、 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8913359998
咨询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青;
联系电话:13951731791

传真:025-84651110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和睿大厦13楼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雁;
联系电话:025-68505898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1)资格预审文件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免费下载。

(2)公告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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