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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 数据编号: 510629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3】10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排水防涝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应急堤顶路工程、生态护岸及植被水土保持、水系监控工程等。
排水防涝工程:修建明渠6500米,暗渠6600米,DN15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7000米,检查井118座,闸门井及闸门各10座,消能井10座,建设生态修复涵水缓冲带22000平方米,种植挺水植物440000平方米,建设行泄通道20000平方米并在项目地湖内设置监测仪器。
海绵城市工程:建设生态步道119000平方米,缝隙透水砖68000平方米,下沉式绿化带8500米,溢流式雨水井1700个,雨水连接管13600米。
应急堤顶路工程:建设堤顶沥青路面110250 平方米,道路照明1125盏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生态护岸及植被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护岸17000米,种植各类植物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水系监控工程:新购置水系监控设备537台(套/个) ,并进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项目编号:LYHJZB2024-020202-JS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后续验收等各阶段设计服务。
2.5项目地点: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
2.6设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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