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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3 数据编号: 518610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宁夏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西吉县境内。
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等别为IV等,修复生态面积416.9公顷。计划对铁家密、大滩、短岔、羊路、沙葱洼、驼昌湾、上堡、坟湾、杨沟、泉儿湾、杨家湾、南台和杨家沟13条沟道进行治理,其中边坡防护10.375公里,岸坡整治14.215公里,生态修复400.31公顷,沙坑治理共8处,生态修复保护面积16.59公顷;垃圾清运1868立方米,沟道疏浚2.47公里,涵洞疏通9座,新建涵洞2座,栽植树木94.71万株。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项目的勘测;
(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跟进等;
(3)工程的初设概算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清单编制及技术文件;
(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等其它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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