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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7 数据编号: 52583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长春市九台区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y-[2024]-10011. 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编号:jt-0011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
2.2 项目编号:jlzy-[2024]-1001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4招标范围:河道治理2092.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6832136.00元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个人参保证明(二维码查询或网上查询),否则其投标无效。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外省入吉企业依照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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