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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8 数据编号: 530301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某单位营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营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999号鸿泰康城2号办公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XJJS-F3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营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竞争性谈判公告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营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2024-JWXJJS-F3003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新源方向营房综合整治工程,含防水约20000平方米,更换瓷砖和洁具等设施,排水管和排污管更换,安装灯具,墙面粉刷约6000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如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协调等)及全部竣工审计备案,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方面服务。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预算最高限价:8.54万元。
3.交付(服务)时间:整体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4.交付(服务)地点:新源县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完成供应商注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八)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为退休人员或内退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或内退证明原件复印件。
(九)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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