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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5 数据编号: 535853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宁夏煤业枣泉煤矿13、14采区地面液氮(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枣泉煤矿13、14采区地面液氮(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226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13、14采区地面液氮(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采购为液氮系统工艺设备一套。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
2.1.4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
 
    2.2 其他:2.2.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
    2.2.2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3支付方式:全额银行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生产资质或承压工业管道安装资质 GC2级以上(含)。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地面液氮(二氧化碳)防灭火系统成套供货(且投入运行满一年以上)的销售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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