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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7 数据编号: 537532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高砂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农﹝202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高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42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高砂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划分为一标段(阳溪村),二标段(龙江村、冲厚村、员垱溪村)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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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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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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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一标段(阳溪村)2063151元;二标段(龙江村、冲厚村、员垱溪村)2206448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个标段;一标段(阳溪村),二标段(龙江村、冲厚村、员垱溪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7. 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312号)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
备注:采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的还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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