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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8 数据编号: 538425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湖北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清水过江及水系连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清水过江及水系连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SL0086-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0483
3、项目名称:清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清水过江及水系连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699.36(万元)
6、最高限价:3699.36(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连通隧洞工程:输水线路长约17.3km,采用全程重力自流的有压隧洞输水方式。工程从楠木溪水库大坝上游新建塔式取水口取水,自西北往东南向至与渔洋溪盾构始发井(江南分水井)处,井内预留管道接口向宜都分水,井的下游接过江隧洞;②过江隧洞工程:过江隧洞位于宜昌公路大桥下游处。输水线路全长约1.604km,采用全程重力自流的有压管道输水方式,线路起点接盾构始发井(江南分水井),过江结构型式采用开挖洞径φ6.2m的盾构隧洞,洞内设输水钢管,钢管沿盾构隧洞敷设至盾构接收井(江北分水井)中,引水流量为约5.0立方米每秒,钢管沿井壁出井与压力水箱相接。压力水箱下游预留输水管道接口。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结束(其中合同签订后4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所有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积极配合完成财政预算评审,通过市财政局下达正式评审结论。)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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