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5956003丁家洼水厂一期工程(南水北调水源输水管道和配水管线)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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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洼水厂一期工程(南水北调水源输水管道和配水管线)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丁家洼水厂一期工程(南水北调水源输水管道和配水管线)监理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房山发改(审)〔2023〕2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南水北调中线主干渠北侧,大件路以南,丁东路西侧。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管径1400毫米钢制原水输水管线2条,长度共约700米,新建管径1000毫米配水管线约1700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66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57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丁家洼水厂一期工程供水管线(新建管径1400毫米钢制原水输水管线2条,长度共约700米,新建管径1000毫米配水管线约1700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监理内容。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5年(2019年03月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费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管线长度在1900米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