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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9 数据编号: 53937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二标段(第二次)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
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111g240304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由哈尔滨市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二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通河县(祥顺镇东六方村、太平山村、魏玺村、祥顺村、新乡村、良种场,涉及1个乡镇的6个村屯)
2.3主要建设内容:
(一)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工作。
2.5质量标准:达到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
2.7计划工期:189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4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0月 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22.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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