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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 数据编号: 541719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吉林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单位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LYHCZX2024-04
2.2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扩建工程(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
2.3招标内容:采购2×70MW角管式层燃高温热水锅炉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包括设备的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供货(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运输、卸载、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5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6 交货地点: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二调峰热源厂厂内。
2.7 交付使用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设备制造完成并进场,进场后60日内完成安装并调试完毕。
2.8 质量要求:锅炉燃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的要求,即尘≤10mg/Nm3、SO2≤35mg/Nm3、NOx≤50mg/Nm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二项70MW及以上层燃高温热水锅炉销售业绩。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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