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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9258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北京市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Ⅳ标段镀锌型钢、镀锌钢管、无缝钢管包件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Ⅳ标段镀锌型钢、镀锌钢管、无缝钢管包件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EEBWTP2024-055(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Ⅳ标段,采购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Ⅳ标段项目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镀锌型钢、镀锌钢管、无缝钢管包件第一次公开谈判后流标,现进行二次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主要经过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等四个城区。服务于西四环、世纪城、双榆树、大钟寺、三元桥、酒仙桥等功能区,深入东坝北区及中心区,为乘客提供出行便利,带动沿线区域发展。
正线全长29.3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21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设置一场一段,在西四环外设田村停车场,在五环外东坝北区设置车辆段一座。
本标段包括从芳园里车站起点(右SSK120+400.450)至工程设计终点(右CSK129+446.249)范围内的芳园里站、高家园站、酒仙桥站、北岗子站、东风站、管庄路西口站,共6座车站及相邻区间(包括正线区间和出入线段),东坝车辆段。
2.2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谈判公告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Ⅳ标段镀锌型钢、镀锌钢管、无缝钢管包件二次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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