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清水河灌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公告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清水河灌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函
致投标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我们发出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函。列明招标文件中需变更和向投标人澄清的内容,本变更澄清函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本变更澄清函正文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投标人在查看本变更澄清函后(以发出时间为准);若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各潜在投标人没有疑问,将视为认同我方发出的变更澄清函中的全部内容。
联系人:胡敬
电话:15769911365
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清水河灌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2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标文件原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