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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7 数据编号: 55048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延寿县城镇饮用水源水毁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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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城镇饮用水源水毁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109g240417001
 
1. 招标条件
延寿县城镇饮用水源水毁维修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字【2023】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煜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城镇饮用水源水毁维修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延寿县延寿镇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4眼深水井,井水深300米,配套深井电气、自控、监测、监控等设施;
(2)修复水毁8眼深井电气、自控、监测、监控等设施;
(3)修复水毁水源地保护区金属围栏总长度4800米、修复界标24块、宣传牌4块、警示牌4块。修复保护区监控系统48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303901.52元。(其中标段一:2074104.42元;标段二:1243168.05元;标段三:986629.0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2024年01月-2024年03月)。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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