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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416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宁夏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4#-1蓄水池加压泵站、18眼大口井、李旺水厂高低压柜采购招标公告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4#-1蓄水池加压泵站、18眼大口井、李旺水厂高低压柜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 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4#-1蓄水池加压泵站、18眼大口井、李旺水厂高低压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海原县、同心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以中卫市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6.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建设工期:两年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采购高低压柜等(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交货期限:按甲方施工需求签订合同60天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注明授权委托的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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