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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2111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物业)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加压泵站、东湖锅炉房高压电改造工程(二期工程)采购公告

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物业)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加压泵站、东湖锅炉房高压电改造工程(二期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9 14:50:10
项目编号:0222GC20240139   
1、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齐齐哈尔鹤城热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物业)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加压泵站、东湖锅炉房高压电改造工程(二期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铁路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供水、物业)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加压泵站、东湖锅炉房高压电改造工程(二期工程)
2.2 最高限价:1540672.55元
2.3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建设规模:二次加压泵站(北净水所、南净水所、西净水所、东湖净水所、东净水所、南站净水所、炮台净水所)、东湖锅炉房高压电改造工程。
2.5 计划工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0日
2.6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保 修 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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