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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3229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青冈县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公告





青冈县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dxzx【2024-sg】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青冈县人民政府以《青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青政函〔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冈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诚鼎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标段:青冈镇、芦河镇、民政镇、昌盛镇、柞岗镇。第二标段:永丰镇、连丰乡、德胜镇、迎春镇、兴华镇。第三标段:中和镇、建设乡。第四标段:劳动镇、新村乡、祯祥镇。
2.2建设规模:第一标段:青冈镇、芦河镇、民政镇、昌盛镇、柞岗镇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标段:永丰镇、连丰乡、德胜镇、迎春镇、兴华镇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标段:中和镇、建设乡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标段:劳动镇、新村乡、祯祥镇乡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9612722.31元。第二标段:18964433.81元。第三标段:7736697.13元。第四标段:8926196.26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合法在职人员并须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本企业(缴费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通知,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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