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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4 数据编号: 554673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疆三道街片区和南厂片区)施工第二标段挖掘机等租赁

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疆三道街片区和南厂片区)施工第二标段挖掘机等租赁”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疆三道街片区和南厂片区)施工第二标段挖掘机等租赁;
2.项目编号:[2024]0006030301;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215500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时间:按施工进度及采购人通知进场;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及进度: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租赁费,支付比例与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一致。
9.质量要求:
9.1保证提供安全的机械及设备防护部件100%的完好率。并负责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9.2保证机械正常的使用需要,禁止带病机械和防护设备不齐全设备进场作业。
9.3机械不得存在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与采购人要求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供应商提供的机械设备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制度及配合现场调动,设备运行中要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设备运行中供应商应注意安全,并保证设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与采购人现场指挥人员沟通,供应商应及时调动同等型号设备,因调动设备等原因使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4机械手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运行设备
10.其他要求:
10.1以上价格包含机械租赁费、单趟运费、专用工具、保险、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2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机械必须是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状况良好,符合机械设备安全行驶条件(签订合同时须附佐证材料:提供相应要求机械的正规销售发票或完税发票复印件)。
10.3采购成交后固定单价不变,采购数量为暂定合同数量,实际以现场发生为准。
10.4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单趟运费由供应商负责,燃油费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负责提供现场设备运行所需机械手。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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