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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4 数据编号: 55509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万安县潞田镇高潭水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县潞田镇高潭水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4】 23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安县潞田镇;
2.2招标范围:综合治理河道总长为16.14km,其中高潭水段长12.64km,瓜子石水沟段长3.5km;岸线治理总长6.18km,其中干砌块石护岸长0.47km,浆砌石挡墙护岸长5.56km,砼生态框护岸长0.15km;水陂修复4座,清淤量6000m3。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金额:10036878.09 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 2024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4 年11月16 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项目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3.8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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