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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4 数据编号: 555149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聚丙烯酰胺(阴离子、阳离子)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聚丙烯酰胺(阴离子、阳离子)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聚丙烯酰胺(阴离子、阳离子)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聚丙烯酰胺(阴离子)为24.55吨(暂定量);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为56吨(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
二、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投标产品生产能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满足供货要求的生产能力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3.3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投标人应得到产品生产厂家同意其销售该产品的正式授权。(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鲜章),生产企业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二者均作废标处理。
3.4投标人须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聚丙烯酰胺(阴离子)销量累计达到15吨的业绩及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销量累计达到40吨的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须达对应合同的50%及以上;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可以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也可以提供厂家业绩;但均不能提供生产企业与代理商或经销商签订的合同);
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弄虚作假者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且两年内禁止参与我公司项目招标/比选。
3.5收到比选人通知后5日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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