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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4 数据编号: 556316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机驱动离心式压缩机组-国际招标公告(1)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04-24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拟采购电驱离心式压缩机组数量:1套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2、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编号:0720-2440zbzx0097招标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电机驱动离心式压缩机组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是电驱离心机压缩机制造商或成撬商。
(3)投标人如为成撬商,需具备以下条件:①须提供离心式压缩机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②须提供压缩机组内防爆设备的防爆合格证和CCC认证。特种设备设计、制造须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4)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合同执行不力受到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海油处罚或仍在处罚期内(以局级及以上单位下发的正式处罚文件为准),或投标人和制造商任意一方存在被法院判定违法事项的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74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第76条)等相关规定,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中标人列入塔里木油田进口供应商黑名单。
(6) 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黑名单(集团公司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黑名单可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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