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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5 数据编号: 55566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州市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第2标段施工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第2标段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第2标段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77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编号:闽水审批〔2023〕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第2标段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天宝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32099.5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4665.3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5809.8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630.9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84.37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为609.08万元。其中第2标段建安工程费为96260831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审核后的内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溪里泵站,浦口泵站,浦口水闸,浦林防洪堤0.269公里,其中溪里泵站3台10kv高压水泵,用电容量为1070kvA,浦口泵站设4台10kv高压水泵,总用电容量3400kvA和本项目水土保持等工作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9626083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4583849元(含暂列金4583849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L/T 789-201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导则》(SL 765-2018)、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800(开工至完工验收合格800日历天)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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