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29 数据编号: 55874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兴山县简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简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4]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就兴山县简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新建半浆砌石挡墙,新建雷诺护垫护坡,拆除重建农桥,新建排水涵管。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2.4建设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
2.5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 A 证、 B 证、 C 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