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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9 数据编号: 56020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资建招备字[2024]第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资溪县行政审批局资行审批【2022】04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大觉山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资溪县泸溪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586.48万元;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铺设污水管网总长8Km,生态护岸5Km,生态步道4Km,生态隔离带3平方公里等。
2.5工期要求: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2个月(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1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的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中标单位负责与图审单位对接沟通、修改回复图纸等图审工作,图审费用由业主方支付。低风险自审承诺项目,由设计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出具承诺书)、预算编制等内容,本项目施工(前述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 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