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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0 数据编号: 559420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仪兴路周边区域、自兴街、清华大街区域)施工零工劳务(第二批)公告

自主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国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仪兴路周边区域、自兴街、清华大街区域)施工零工劳务(第二批)”采用自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仪兴路周边区域、自兴街、清华大街区域)施工零工劳务(第二批);
2.项目编号: [2024]0007030344;
3.采购方式:竞价;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113950元(含税),具体参数详见采购系统;
5.分包情况:不分包;
6.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进场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及进度: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劳务费,支付比例与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一致。
9.质量要求:
合格并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
10.其他要求:
10.1以上价格包含的项目(其包含人工费、乙方保护措施、相关服务、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施工中如需使用所有小型机具及辅料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为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0.2采购成交后固定单价不变,采购数量为暂定合同数量,实际以现场发生为准。竣工结算以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0.3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10.4所有进场人员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随时增派其他劳务队伍支援,并除扣除支援部分工程量外,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商对采购人予以经济赔偿:
(1)采购人随施工进展情况增加开放施工作业面,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展开施工或已开放作业面施工人力不足的;
(2)如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施工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
(3)不服从采购人指挥而导致对采购人产生不良影响的。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二次竞价)
三、投标报价:
1.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2.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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