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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0 数据编号: 559847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污水处理厂(3万吨每日)及配套管网EPCO项目答疑回复BB2024SQGCZ063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污水处理厂(3万吨每日)及配套管网EPCO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蚌埠市淮上区吴小街污水处理厂(3万吨每日)及配套管网EPCO项目招标公告:“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
(2)业绩:2)施工: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处理规模不低于15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现我公司业绩资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移交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竣工资料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均未体现项目规模及项目经理姓名,是否可以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竣工移交证书中如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予以认可;若竣工资料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均未体现项目规模及项目经理姓名,可以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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