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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 数据编号: 560412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夏庄镇、饶阳店镇等十个建制镇污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故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  故审批招标核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夏庄镇、饶阳店镇新建主管网及支管网,并实现管网入户;武官寨镇、西半屯镇、军屯镇、故城镇、背罕镇、房庄镇、三朗镇、建国镇完善其主管网及部分支管网,并实现管网入户。本项目共拟建设污水管道共206.6km,管径 D160~D500,污水提升泵站 10座。监理服务期限: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监理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的监理服务(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 日9时00分至 2024  年  5月22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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