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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1 数据编号: 567053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广东JG2024-1830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鉴江河(城区段)10条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之木林河、北江河、西江河、留驾河上游段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鉴江河(城区段)10条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之木林河、北江河、西江河、留驾河上游段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鉴江河(城区段)10条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之木林河、北江河、西江河、留驾河上游段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830)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补充: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关于联合体规定内容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2、根据《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 故对招标文件关于原件递交的条款作出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接收原件”中的5.2.1及5.2.1 内容:删除要求提供原件条款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中“企业业绩”“企业荣誉”“项目管理人员”评审内容,删除提供原件备查或原件核对的要求,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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