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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6-5-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普定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监理交易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6) 319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普定县自来水公司 委托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的 普定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监理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255 ) 已于 2016 年 5 月 5 日 10时 0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宏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30%

中标工期: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项目负责人: 孙勤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瑞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30%

中标工期: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项目负责人: 杨远怀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30%

中标工期: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项目负责人: 徐楚文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交易结果公示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普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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