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29日就灌阳县江东新区安置区工程——污水工程(一期)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灌阳县江东新区安置区工程——污水工程(一期)(GXTZ2016-06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灌阳县江东新区安置区工程——污水工程(一期)
要求工期:50天(日历天);
三、谈判日期:2016年12月29日
评审地点: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高新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D-12号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亦强、申凤英、陆荣辉(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灵川镇青泽小区(桂青路口)
3.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肆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柒分(¥1194854.47元)
五、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陆荣辉
联系电话: 132377358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旻 联系电话:0773-361668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773-4250206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03日
附件
灌阳县江东新区安置区工程——污水工程(一期)谈判文件.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