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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能评、环评和洪评报告编制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7-3-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能评、环评和洪评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2017LJFD0241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3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义井路783号城建大厦15-19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玖万伍仟元(¥195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丁先安,刘圣东,吴争鸣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庐江龙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缺口街道

  联系人:张传龙

  联系方式:1396633190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

  项目负责人:刘 磊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联系电话:0551-8738811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0551-87388130【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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