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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高新区小梅溪上游污水处理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7-6-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名称:漳州高新区小梅溪上游污水处理站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08:30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腾晖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肖艳明

  证书编号:闽235111134865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万零伍仟捌佰捌拾玖元贰角肆分(小写:¥4205889.24元),其中含暂列金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元)。

  工期:总工期4个月。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卫红(组长)、陈维强、张扬汉、方锦泉、陈荣贤。

  公示时间:2017年06月22日~ 2017年06月26日

  监督单位: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商务评审共11份,经审查符合要求11份,不符合要求0份。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及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1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期满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媒介公开之日即可签订合同”的精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招 标 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17 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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