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20170615G0162-1 | |||
中标单位名称 |
海集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工程名称 |
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鸡冠山河、石井沟河)设计施工总承包 | |||
中标工程地点 |
吉林市丰满区,鸡冠山河干流起点为永胜大桥,终点至松花江入江口;支流起点为008乡道,终点至鸡冠山河干流汇合处。石井沟起点为027乡道,终点至联化路。 |
建设单位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开 标 日 期 |
2017年8月8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筑规模 |
(一)鸡冠山河:治理河道干流3.4公里,支流2.4公里。河流清淤23300立方米,垃圾清理3900立方米;新建污水管线3650米;新建生态护岸长30782.41米,现状护岸修补长3705.82米;生态绿化面积4622平方米;新建河道内湿地19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二)石井沟河:治理河道2.18公里。河道清淤9900立方米,垃圾清理1600立方米;新建污水管线280米;新建生态护岸长6732.99米,现状护岸修补长4514.18米;生态绿化面积3206平方米;新建河道内湿地8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 |||
项 目 经 理 |
陈吉涛 |
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 |
中 标 价 格 |
设计:按照发改价格[2002]1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66%进行报价 施工:按照经吉林市财政评审中心最终审定建安金额下浮2.52%进行报价 | |||
中 标 工 期 (日历天) |
设计周期:25日历天; 施工工期: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140日历天) | |||
质 量 等 级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 |||
中标工程范围 |
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业主和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工程交付,以及为使工程具备竣工交付条件所需办理的各项相关手续及管理服务。 | |||
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17年8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17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