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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综合示范-污水深度处理碳源投加系统试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国家水专项“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综合示范”(2014ZX07303-003)污水深度处理碳源投加系统试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CHHX0526

  招标(采购)方式 :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17年9月2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新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与望江西路交口西北角

  中标(成交)总价: 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1997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许良梅、童宏卫、王海涛

  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

  联系人: 黄主任

  联系方式:1367562460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

  项目负责人: 潘工

  联系电话: 1390565113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1390565113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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