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程先生 |
联系电话 |
15137888088 | ||||||
监督部门 |
开封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开标时间 |
2017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
评标时间 |
2017 11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总价 / 最高限价总价 / 标底总价 |
1436207.67 元 | ||||||
标段名称 |
开封市杏花营镇安墩寺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给水、排水)改造工程 一标段(施工)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监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开封市豫通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1361364.11 |
段晨萌 |
40 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河南省万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88430.07 |
李软军 |
40 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开封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95233.26 |
袁小孩 |
40 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