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83201801041608 |
工程名称 |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
建设单位 |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工程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以向阳路-延安路-红岩路-海港路为界以东的区域沿路铺设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庄河市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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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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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宏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0.6700 |
% |
贾淑平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庄河市宏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预中标价:(大写) 百分之零点陆柒 (小写) 0.67% 项目总监:贾淑平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 资 质:注册监理工程师 职 称:工程师 注册证号:21000845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方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预中标价:(大写) 百分之零点陆柒捌 (小写) 0.678% 项目总监:邹吉纯 专 业:市政公用工程 资 质:注册监理工程师 职 称: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号:21008188 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2月12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15日竣工。 |
招标内容 |
新建污水管道约43044米,管径DN300-DN1000,管材选用HDPE等(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2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2月09日 |
填报人 |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8年02月06日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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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