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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糖厂生活区污水管线及道路环境改造项目施工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8-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糖厂生活区污水管线及道路环境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650号
评审日期: 2018年08月10日
公示日期: 2018年08月10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检察院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八)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新兴大街丙143号
采购人联系人: 刘梅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031714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8转801
采购文件: 招标-糖厂施工.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8年08月10日 15,431,225.00 包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西路路南


评审成员: 刘勇 李媛媛 魏文霞 韩树棣 洪家涛 甄安宇 齐永捷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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