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介)受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潮白河左岸围里漫水桥下游排水方涵修复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潮白河左岸围里漫水桥下游排水方涵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XM-0000035318180726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娜
项目联系电话:131213669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乡向阳村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瑞青010-694035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娜 131213669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层702-707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潮白河左岸围里漫水桥下游排水方涵修复工程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2、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对潮白河左岸围里漫水桥下游排水方涵出口原排水陡坡混凝土护底损坏的面层凿除打毛,厚度5cm,新浇筑15cm厚钢筋混凝土护底,陡坡原浆砌石侧挡墙抹面层凿除,浇筑厚25cm的钢筋混凝土挡墙。顺原陡坡向下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陡坡,原铅丝石笼消力池处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消力池,陡坡出水口处新建1座钢筋混凝土消力池。陡坡上游侧较高的土石丘进行开挖平整,使堤坡放缓平顺。
二、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TAHP-2018-ZB-YY-352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9月01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94592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61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42580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61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市门头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24250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61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庆连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00250570;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苏水安B(2017)00427
中标候选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钟华滨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00287799;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赣水安B(2014)0003160
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门头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褚春播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00691116;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京水安B(2014)01100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中标候选人(江苏吉顺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⑥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3)非联合体投标。
(2)中标候选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⑥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3)非联合体投标。
(3)中标候选人(北京市门头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⑥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3)非联合体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文件,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下载。
三、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水务局网站发布的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水务局。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6.250035 万元(人民币)
附件1 预中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