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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金东路自来水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8-9-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号 210213201808246478 工程名称 金东路自来水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Q21021320180824647811437166 标段名称 金东路自来水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填报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9月2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处 于吉权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131448770 801201.61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单位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处
投标报价 801201.6100 元
工程工期 29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0.00
招标内容 新建:沥青路2685.29m2;撼沙3193.1m3;新边石55.1m;D500排水管6m;边沟挡墙24.9m3(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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