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就原阳县范周供水站除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原阳县范周供水站除氟设备采购项目;
二、谈判编号:原交采2018TP1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 日期
2018年9月13日 发布。
四、 采购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9月20日
谈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卢红、宋帮国、杜国涛、
五、谈判结果信息:
成交人:河南清泉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341653990Q
中标价:257900元
地址:郑州金水区南阳路324号院1号楼8层852号
联系人: 胡晓洋
联系电话:1384907953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中标货物名称:除氟设备一套(QQCFSB-40)
六、本项目收费标准及金额
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本项目代理费为6000元整。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原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城关镇西干道3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3--72916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