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项目供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PC2018货字123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PC2018货字123号
项目名称: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项目供水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熙0774-883392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郭茜0774-513782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PC2018货字123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7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总成交金额:78.000001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西海昌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27号7号楼第一层和第二层 | 78.000001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华、蔡华添、钟木胜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恒压变频二次供水设备购置
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项目实施按最近一期经项目发包人审核通过的《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进行。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恒压变频二次供水设备购置
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项目实施按最近一期经项目发包人审核通过的《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进行。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07日就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项目供水设备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平桂易地扶贫搬迁与千亿园区建设结合示范工程(三期)项目供水设备采购(HPC2018货字123号)
二、采购内容:恒压变频二次供水设备购置
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项目实施按最近一期经项目发包人审核通过的《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进行。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公示日期:
2.公示日期:2018年11月14日
四、竞争性谈判日期:2018年11月14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王玉华、蔡华添、钟木胜(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确定拟成交供应商:是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海昌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凯路27号7号楼第一层和第二层
3.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零壹分(¥780000.01)
4.工作服务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项目实施按最近一期经项目发包人审核通过的《二次供水设备深化设计方案》进行。
◆供货期:自合同甲方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见附件1
六、被否决的竞标供应商名称及原因:
序号 |
竞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被否决竞标 |
否决原因 |
1 |
广西火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 |
2 |
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 |
3 |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 |
4 |
广西海昌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 |
备注:本代理机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致电(按其开标会竞标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各竞标供应商其是否被否决竞标及否决原因或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名次,未接听电话或电话错误导致无法正常通知到的视同放弃获知其评审结果,本代理机构告知电话为07745137829。 |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联系人:唐熙
电话:07748833921
电子邮箱:411679538@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人: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3.监督部门: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9楼)
联系电话:07748832896
八、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费用:
1.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
2.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柒佰元整(¥11700.00),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