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公示。评审专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
二、项目编号:常采公[2018]0281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推进,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污水收集及运行维护特许经营者,并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中标人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的魏村片区、孝都片区、安家片区、百丈片区、圩塘片区、工业集中区。
(二)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2年),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三)特许经营范围
特许经营范围包括新北区春江镇指定范围内污水收集与管理服务。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授予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经营的权利,以使中标人取得污水管网收集服务及污水管理服务收费权。
(四)特许经营服务内容
1、污水收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现污水收集功能所必须的市政管网、泵站、截污设施及农村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装置设施的建设及项目管理等全部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
2、污水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网、泵站、截污设施及农村污水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全部服务。
(五)项目进度要求
特许经营者必须服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的管理,污水收集所涉及的新建工程必须在2年内(从特许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以春江镇人民政府下达指令时间为准)具备收集功能或通过验收。新建污水管网及设施管理服务期从具备收集功能或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有权认定特许经营者违约,并终止特许经营权,所有损失由特许经营者承担。
(六)关于工程建设事宜
本项目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后续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的选择必须符合常州市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发包方式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本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时间要求紧、存续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不允许项目出现中断和停滞,要求投标人有较强的项目运作经验,人员配备齐全、承受能力强、抗风险能力高。
(八)投标人须协调参建各方及相关利益方的关系,承担地方矛盾的协调解决及相关费用。投标人与涉及交叉施工的道路建设各方主体、各村委、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各相关部门须加强协调,协调解决存在于跨部门、跨乡镇之间的相关问题,协调因项目建设所引起的交通、环境等方面的矛盾,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不影响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进度。
四、资格审查公告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五、资格审查信息:
资格审查日期:2019年1月15日
资格审查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517室
资格审查组成员:江婉如 翟晓玲 耿玉堂 汪炽平 华旻怡
六、审查结果:
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4家投标申请人中,经审查有3家符合资格条件,分别是:
1. 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3. 常州市连城管道网络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5588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29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401500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长江北路1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