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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8-C-085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73.5 天津市丽冠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污水收纳罐定期抽水服务,一共450个罐体,抽水12个月,污水为居民生活污水,每个罐每月抽水一次。 1.服务期限:共抽水12个月,每个罐每月抽水一次。2.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项目实施过程中尽量做到噪音控制。供应商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服务期、质量、安全,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扰民、民扰、信访、处罚等问题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没有遵守相关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并负责赔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4.抽水过程中因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污水泄露引起的环境污染或居民投诉,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在运输过程中,如遇污水撒漏造成环境污染,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5.污水抽出后须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排放,不得随意排放。运输须为密闭运输。 1.0 73.5 73.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玫,李文武 付洪浩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老师

  2.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邢老师:2499346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1025.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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