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贫困村饮水项目2018年度第二批管材管件(PE100)采购项目于2019年1月16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贫困村饮水项目2018年度第二批管材管件(PE100)采购
二、预算金额:98万元
三、项目编号 :ZKGSG-ZB-20184165
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18】001050
四、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五、谈判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评审结果 |
1 |
浙江豪锐科技有限公司 |
698445.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2 |
唐山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763749.04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3 |
湖南航天康达塑胶有限公司 |
859636.65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号 |
成 交 明 细 | |||
/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浙江豪锐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诸暨市山下湖镇赐绯庙村 | |||
联系人 |
徐迪 |
联系方式 |
13666673416 | |
成交金额 |
698445.00 |
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 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 注 |
组 长 |
陈晓明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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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
李恩全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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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陈贻志 |
自行选定 |
确定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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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何小伟 |
自行选定 |
谈 判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八、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采购代理协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不超过10000.00元。
代理费收费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10000.00元。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07397332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武装部内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子轩 覃 峰
电 话: 0739-4829598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中山路109号三楼(湘水大桥旁)
十、公告期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