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 皖祁 ZC2018G023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 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祁门县 7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一包) |
8 个集中处理终端 |
名称:祁门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祁门县中心南路 20 号 联系人:程灶遂 联系方式: 0559-4506891 |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新安养生谷牡丹园 25 幢 1 单元 501 室 项目负责人:汪凯杰 联系方式: 0559-4510002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30000 元(本项目代理费用不含在项目预算内) |
名称:浙江源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青年路 27 号 202 室 |
1145000 元 |
名称: 安凌镇广联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历口镇深都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品牌: / 规格型号: 1 个 15t/d 、 1 个 40t/d 数量: 2 个 单价: / |
凌振声 黄红 周裕华 张胜利 方济生 |
祁门县 7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二包) |
名称:浙江源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青年路 27 号 202 室 |
1318000 元 |
名称: 大坦乡复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柏溪乡西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2 个)、金字牌镇莲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品牌: / 规格型号: 1 个 15t/d 、 1 个 10t/d 、 1 个 15t/d 、 1 个 15t/d 数量: 4 个 单价: / | ||||
祁门县 7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三包) |
名称:浙江源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青年路 27 号 202 室 |
1251000 元 |
名称:溶 口乡光环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塔坊镇南光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品牌: / 规格型号: 1 个 30t/d 、 1 个 40t/d ; 数量: 2 个 单价: / |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签订合同后 120 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进行验收程序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第一包:黟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麻川河流域三口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末端)采购项目 | ||||||
第一包:黟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麻川河流域三口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末端)采购项目 | |||||||
第一包:黟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麻川河流域三口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末端)采购项目 | |||||||
其他 |
1 、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2019 年 1 月 8 日; 2 、 开标(采购)日期: 2019 年 1 月 22 日; 3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 4 、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新安养生谷牡丹园 25 幢 1 单元 501 室 , 联系电话: 0559-4510002 。 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 0559-4509606 ;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 , 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