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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门县7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2-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本项目(项目编号: 皖祁 ZC2018G023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 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祁门县 7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一包)

8 个集中处理终端

名称:祁门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祁门县中心南路 20 号

联系人:程灶遂

联系方式: 0559-4506891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新安养生谷牡丹园 25 幢 1 单元 501 室

项目负责人:汪凯杰

联系方式: 0559-4510002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30000 元(本项目代理费用不含在项目预算内)

名称:浙江源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青年路 27 号 202 室

1145000 元

名称: 安凌镇广联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历口镇深都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品牌: /

规格型号: 1 个 15t/d 、 1 个 40t/d

数量: 2 个

单价: /

凌振声

黄红

周裕华

张胜利

方济生

祁门县 7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二包)

名称:浙江源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青年路 27 号 202 室

1318000 元

名称: 大坦乡复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柏溪乡西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2 个)、金字牌镇莲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品牌: /

规格型号: 1 个 15t/d 、 1 个 10t/d 、 1 个 15t/d 、 1 个 15t/d

数量: 4 个

单价: /

祁门县 7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三包)

名称:浙江源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青年路 27 号 202 室

1251000 元

名称:溶 口乡光环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塔坊镇南光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集中处理终端;

品牌: /

规格型号: 1 个 30t/d 、 1 个 40t/d ;

数量: 2 个

单价: /

项目类别

货物类

项目服务要求

签订合同后 120 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进行验收程序

中标供应商业绩

第一包:黟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麻川河流域三口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末端)采购项目

第一包:黟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麻川河流域三口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末端)采购项目

第一包:黟县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麻川河流域三口镇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末端)采购项目

其他

1 、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2019 年 1 月 8 日;

2 、 开标(采购)日期: 2019 年 1 月 22 日;

3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

4 、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新安养生谷牡丹园 25 幢 1 单元 501 室 , 联系电话: 0559-4510002 。

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 0559-4509606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一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 , 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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