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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年业扩工程协议库存物资(衬塑钢管等)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9-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年业扩工程协议库存物资(衬塑钢管、卡箍法兰等)采购比选项目(采购编号:ZJ-SN2019-ZLS004-1)于2019年2月19日在四川遂宁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第一中选候选人:成都帝辉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中选价¥1,787,200.00,评审得分:93.74分

  第二中选候选人:成都俊驿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中选价 ¥1,823,721.66,评审得分:88.76分

  第三中选候选人:重庆金若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预计中选价¥1,673,718.44,评审得分:87.22分

  公示期: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4日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评审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小南街58号

  联系人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825-2955620

  电子邮箱:197804413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13348932781, 杨先生 15301010537,电话:010-6334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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