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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华林路东段污水干管改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3-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3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3月14日

本 华林路东段污水干管改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350301030110023900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华林路东段污水干管改线工程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华林路东段污水干管改线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福建省春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4645271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0
2
3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福建省春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陈世智 闽235080923199
2
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福建省春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2
3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32.异议
32.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
32.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2.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32.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监督机关备案。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
三、其他公示内容

江西铜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未在有效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1.9有关规定,作废标处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福建莆田华林
联 系 人: 高一翔
电 话: 1875016234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
联 系 人: 小陈
电 话: 13950726899
电子邮件: 7292263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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