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塔西河矿区美丰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Mt/a,服务年限约50.7a,为扩建项目,总投资81918万元。井田东西长0.67~2.7km,南北宽约0.8~3.0km,面积4.28km2。结合井田煤层条件,矿井达产时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3条井筒。
井下防尘洒水、防火灌浆、煤炭洗选(预留)以处理后的矿
井水作为水源;工业场地绿化、浇洒道路、其他杂用以净化污水作为水源;矿井地面生活、生产及消防用水以芦草沟河河谷地第四系潜水作为水源。供电电源两回电源分别引自拟建清水河110kV变电站35kV不同母线段。矿井所产煤炭总体上以气煤、弱粘煤和中粘煤为主,主要为特低灰~低中灰、局部中灰~中高灰、特低硫~低硫分、特低磷~中磷的高热值~特高热值的煤,均可作为良好的工业动力、气化及民用煤,部分煤层还可作为良好的配焦用煤及炼油用煤。
项目位于玛纳斯县城西南方向54km的芦草沟一带,在玛纳斯河东侧,行政区划属玛纳斯县清水河乡管辖。项目地面设施除利用原有综合办公楼,其它设施均新建,矿井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2.78hm2,所占用地为利用原有场地,无房屋征收及占用耕地、林地,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矿井矸石按环保要求处置,不永久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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