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建筑,只新增粉体、液体各一套计量设备及取用工具,其他主要生产设备不变,不改变原来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在原30万吨/年水溶肥中的8#生产线、30万吨/年液体肥灌装工段中添加农药,所添加的农药全部为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农药品种。30万吨/年水溶肥车间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30万吨/年液体肥灌装工段占地面积2430平方米,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项目改建完成后可实现100*******药肥制剂。项目改建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比改建前增加2.36吨标准煤。本次改建项目总投资89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47.00万元,安装工程费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0万元,基本预备费2.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实现销售收入19000万元,新增销售收入19000万元,新增增值税845万元,新增城市建设维护税59.15万元,新增教育费附加25.35万元,新增所得税1603.88万元。对发展临沭县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解决劳动力就业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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