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00m2,建筑面积约为500 m2,建成后年可生产玻璃纤维预浸布约2.6万m,其中约1.8万m预浸偶联剂,0.8万m预浸环氧树脂。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预浸布生产过程中拌料、浸料、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II时段标准要求,经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厂界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COD、NH3-N总量均纳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厂总量指标管理。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环氧树脂桶、废乙醇桶、废丙酮桶、废偶联剂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玻璃纤维浮毛、除浮毛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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